期货交易所通知期货公司追加保证金,期货公司否认收到上述通知的,由期货公司承担举证责任。
A对
B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期货公司擅自以客户的名义进行交易,客户对交易结果不予追认的,所造成的损失由期货公司承担。
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为债务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冻结、划拨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账户中的自由资金。
期货公司与客户签订的期货经纪合同对下达交易指令的方式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期货公司不能证明其所进行的交易是依据客户指令进行的,对该交易造成客户的损失,期货公司应当承担不超过80%的赔偿责任,客户予以追认的除外。
交割仓库不能在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标准仓单持有人交付符合期货合约要求的货物,造成标准仓单持有人损失的,交易所应当承担责任。
期货公司超出客户指令价位的范围,将高于客户指令卖出或者低于客户指令价格买入后,由此获得的差价利益归期货公司所有。
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期货公司履行了通知义务而客户未及时追加保证金,客户要求保留持仓并经书面协商一致的,对保留持仓期间造成的损失,由客户承担;穿仓造成的损失,也由客户承担。
期货公司的从业人员在本公司经营范围内从事期货交易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其所在的期货公司承担。
期货公司依法或依约定强行平仓所发生的费用,由交易所承担。
交割仓库未履行货物验收职责或者因保管不善给仓单持有人造成损失的,交易所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客户、自营会员为债务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保证金、持仓依法采取保全和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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